深社协服﹝2013﹞98号
关于启动2014年初级督导选拔的通知
各社工机构: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我会根据2013年8月修订并公布的《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选拔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14年我市初级督导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选资格
1.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
2.社会工作专业及其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实务经验:
(1)在深圳有4年以上一线社工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2)在深圳有两年以上督导助理经验或社区服务中心运营的管理经验;
(3)在深圳有3年以上公益(项目)运营的管理经验,并同时具备不少于2年以上一线社工服务经验,即5年以上深圳社工行业从业经验。
二、初级督导岗位配备标准
(一)配备范围
市社协负责向以下社工岗位配备初级督导。
1.经政府统一招投标而购买的各批社工岗位;
2.福彩公益金审批通过的社工机构所承接的社工项目;
3.政府资助运营的社区服务中心;
4.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社工岗位或项目。
未经过以上途径而设立的机构自筹项目或岗位,将不在我市初级督导统一岗位配备范围之中。
(二)配备条件
初级督导岗位数具体根据各机构在岗社工数21名配备1名初级督导岗位进行配备。
具体计算方式为:初级督导岗位数=本机构在岗社工数÷21,余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三、选拔方式
1.选拔将采取笔试、面试以及机构内部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高者予以聘用。
2.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获得初级督导资格人选。
四、选拔流程及标准
第一步,核定参选人数。市社协向全市发布初级督导选拔通知,根据本选拔办法核定各机构每年度新增初级督导岗位数(附件2)。请有异议机构务必于10月10日中午12点前与社协服务部联络确认名额并同时在“深圳市社会工作信息在线申报系统”修改相应岗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信息者则视为机构认可此分配名额,选拔人数将以此为准。
第二步,机构内评估。以社协最终确认可选拔人数为准,机构组织内部选拔。机构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人才选拔考核评估指引》(附件3)本着公平公开的选拔原则制定本机构的选拔实施细则,并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人才选拔机构评分参考表》(附件4)由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参与评分,机构根据内部评分结果,推荐本机构新增岗位数1.5-2倍的人员参加市社协组织的初级督导选拔。如该机构无新增初级督导岗位,该机构可推荐不超过2名合资格人员参选。
第三步,评估结果报送。各机构将机构选拔结果,填写《( 机构)参与初级督导选拔人员资料表》(附件5),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提交市社协。
第四步,笔试面试考核。市社协将各机构提交的参选人员资料予以公示,并组织笔试、面试,同时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各机构考核评分结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名。
第五步,公布选拔结果。社协对初级督导拟人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市社协将予以核查,公示结束后最终公布合资格初级督导人员名单。
第六步,初级督导上岗。各机构根据市社协的上岗通知,安排本机构合资格初级督导上岗情况报市社协公告后正式上岗。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机构务必认真阅读《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
选拔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评估与报送材料。
2.督导选拔环中机构评估、面试及笔试等环节开始前,我会将另行发布通知,以确定各环节具体事项,请各机构近期留意协会网站“通知公告”一栏。
3.请上述机构及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协调,配合好参选人员做好参选准备。
附件1:《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选拔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各机构可配初级督导岗位表》
附件3:《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人才选拔考核评估指引》
附件4:《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人才选拔机构评分表》
附件5:《 (机构)参与初级督导选拔人员资料表》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社工服务部 联系电话:25906778,25832816-804,sxfw@szsw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