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方案,积极鼓励社会组织承接政府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
(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王莹 深圳将积极鼓励社会组织承接政府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根据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转移委托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深圳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社会组织可以主动申请承接政府相关工作事项。今后新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可委托社会组织承担的,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政府职能和事项向社会转移
在政府职能转变中,一些可以由社会机构承担的事项,今后将规范有序地向这些机构转移。《方案》规定,凡是社会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解决的事项,都将从政府职能中转移委托出去,实现政府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规范有序的转移委托及有效承接,增强政府对公众需求的回应性,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效能水平。
根据规定,需要转移委托的事项包括,机构改革中政府相关部门“三定方案”规定不再承担和不直接办理的工作事项。分为转移和委托两类。属于政府部门主动退出的,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决定参与和提供服务,政府各部门按各自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管。
属于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通过转变工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资助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办理的,政府部门将把详细信息通过本部门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组织申请。
对于转移委托中社会组织申请的确定,委托工作事项的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在受理社会组织申请的1个月内对参与申请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和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受托单位,并进行公示。
向符合条件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方案》规定,新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可委托社会组织承担的,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深圳将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行使和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还将事业单位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
根据社会组织的活动领域及其功能作用,深圳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一批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组织。深圳社会组织近期发展的重点领域为工商经济、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以及非公募基金会。
据此,深圳将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步伐,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空间。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降低登记门槛,完善政府和社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深圳还将加大政府投入,创新财政扶持社会组织的方式。完善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为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